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行政法
Administrative Law 
開課學期
112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林明鏘 
課號
LAW3160 
課程識別碼
A01 33100 
班次
 
學分
4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6,7(13:20~15:10)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霖1401霖1401 
備註
與科法所合開。科法所請選「A41 M0310」。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104人
外系人數限制:2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講述行政法總論,藉由教師口述、同學筆錄,以及搭配上課討論、課後加分作業,進行課程活動。 

課程目標
形式目的,在使學生充分掌握法學三段論法,以及考卷解題架構;實質目的,在使學生能夠初步掌握行政法總論各法律概念的意涵,以作為將來自修、深度學習之基礎。 
課程要求
一、本課程開放加選,至教室座位之上限。關於加選之方式與要件,將於本學期「第一週」「第一堂」課上公布;有意加選本課程之同學,當日應出席。
二、有意旁聽本課程者,請聯絡本課程助教,信中應一併提供本校學生電子郵件。
三、關於加選、旁聽外之問題,請來信聯絡本課程助教【洪品毅,r10a21031@ntu.edu.tw】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林明鏘(2024),《行政法講義》,第8版,新學林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考 
50% 
以國考標準進行批改。 
2. 
期末考 
50% 
以國考標準進行批改。 
 
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 
上課形式
作業繳交方式
考試形式
其他
由師生雙方議定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19,20  行政法體系;行政法原理原則 
第2週
2/26,27  行政法體系;行政法原理原則 
第3週
3/4,5  特別權力關係;公物法 
第4週
3/11,12  不確定法律概念;行政裁量 
第5週
3/18,19  行政組織法;公務員法 
第6週
3/25,26  行政作用法;行政處分 
第7週
4/1,2  行政處分;行政處分 
第8週
4/8,9  期中考;檢討期中考 
第9週
4/15,16  行政罰;行政罰 
第10週
4/22,23  行政命令;行政契約 
第11週
4/29,30  行政程序;行政執行(行政指導) 
第12週
5/6,7  訴願;訴願 
第13週
5/13,14  行政訴訟;行政訴訟 
第14週
5/20,21  行政訴訟;行政訴訟 
第15週
5/27,28  國家賠償;損失補償 
第16週
6/3,4  期末考